青岛市人工智能海洋技术创新中心科研人才创新激励办法

2023年7月10日·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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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战略导向

为全面激发青岛市人工智能海洋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全体科研人员、技术开发团队及管理骨干的创新活力 与攻坚热情,促进人工智能前沿技术、高等数学核心算法与海洋科学等领域的深度交叉融合。本办法旨在建立一套科 学、公平、长效的激励机制,加速重大标志性科研成果的产出与工程化转化,从而切实提升中心在国内外学术界及产业 界的综合影响力,为相关领域的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提供坚实支撑。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与对象覆盖

本办法的激励与管理对象覆盖广泛,适用于在中心内部全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转化及参与重大项目管理的 专职研究人员;受聘于中心的兼职专家与产业导师;以及依托中心平台开展科研攻关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此外, 对于代表中心参与国家级重大科技竞赛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本科生团队,同样纳入本办法的适用与表彰范围,以构建 完备的阶梯式人才培养与激励体系。

第三条 评价导向与核心价值观

中心的激励机制将坚定不移地坚持“破五唯”与“立新标”相结合的原则,摒弃单一维度的考核方式,转而以科技成果的 创新质量、原创理论价值、解决行业痛点难题的实际贡献作为核心评价标准。资源分配与奖励措施将重点向底层算法突 破、关键软硬件系统研制、真实复杂环境下的数据验证以及高水平国际合作倾斜,鼓励广大科研人员将基础理论研究切 实转化为具备实际应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第二章 基础理论与核心算法创新激励

第四条 高水平学术论文与专著奖励

中心大力鼓励科研人员在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的顶尖学术期刊及重要行业会议上,持续发表高质量的交叉学科研究成 果,以抢占国际学术话语权。本办法基于《青岛科技大学高水平论文奖励暂行办法》进行奖励发放。

顶级期刊与会议: 对于在相关核心学科领域的国际顶级期刊发表突破性学术论文,或在国际人工智能与工程领域重要 学术会议上发表长文及受邀进行口头报告的学者,中心将依据期刊的权威评价指标或会议的国际评级,给予高额度科研 业绩点与专项资金奖励。

高质量专著: 鼓励资深研究人员将在中心多年沉淀的核心技术体系、算法模型集结成册。对于由国内外权威学术出版 社正式出版的专著,中心将综合考量其篇幅体量、学术深度及其在宏观行业内的指导意义,给予专项出版补贴与表彰奖 励。

署名要求: 申请上述奖励的所有科研成果,将“青岛市人工智能海洋技术创新中心”作为第一署名单位或共同通讯单 位,以确保知识产权与学术荣誉的归属。

第五条 核心算法与物理模型突破奖励

针对科研团队在基础理论层面取得的、能够支撑中心长远发展的重大底层突破,进行表彰奖励。本办法基于《青岛科技 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奖励。

交叉模型创新: 重点奖励在人工智能技术与传统数理方程、复杂动力学模型结合领域取得关键理论突破的成果。对于 能够显著提升计算效率或推翻传统理论瓶颈的创新模型,给予高度认可。

数据同化与验证: 针对多源异构数据提出创新性算法的团队给予重奖。特别是能够有效融合各类前端观测数据,切实 解决传统模型泛化能力差、真实复杂场景下预测精度低等行业痛点,并经严格的同行评审或实际业务检验认可的算法成 果,中心将一次性拨付专项研发补贴。

第三章 工程技术与平台开发激励

第六条 软件系统与可视化平台开发激励

中心高度重视科研成果的应用转化,将重奖那些能够直击实际行业痛点、具有显著社会公共价值的软件工程与平台成 果。本办法基于《青岛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奖励。

大型信息化平台: 对于成功主导开发大型复杂信息可视化系统、高精度数据实时监测与动态预报平台,并顺利通过多 轮测试验收正式上线运行的开发团队,中心将根据系统的前后端架构复杂度、海量数据承载与渲染能力以及终端用户的 活跃度,给予阶梯式的项目里程碑奖励。

平台迭代维护: 针对在平台后续运维中,能够持续引入新型数据源、不断优化交互体验,并利用先进自动化工具保障 系统高并发稳定运行的核心开发骨干,中心将结合阶段性运维考核结果,定期发放专门的工程技术专家津贴。

第七条 专利与知识产权申请激励

发明专利授权: 凡以中心为第一专利权人申请并正式获得授权的国内或国际发明专利,中心将综合评估该专利的技术 壁垒高度与行业前瞻性,每项给予技术研发团队固定额度的现金奖励,以冲抵研发与申请期间的智力投入与资源消耗。

知识产权维护与布局: 鼓励科研团队围绕核心关键技术构建严密的专利保护池。对于形成系统性知识产权布局的团 队,中心将提供全额的专利维持费用支持,并在年度科研资源分配时给予优先倾斜,以保障中心核心技术的长期竞争优 势。

本办法基于《青岛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奖励。

第四章 重大科研项目与学科竞赛激励

第八条 重大科研项目立项与攻关奖励

纵向课题申报: 成功牵头获批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团队,中心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及项 目合同书的约定,为其提供按比例折算的科研配套经费,并全面统筹实验室场地、计算算力等基础资源保障。本办法基 于《青岛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和《青岛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使用办法(自然科 学类)》进行奖励。

横向课题拓展: 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对接外部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需求。对于成功争取到重大横向科研经费的团队,中心 将在项目结题验收后,根据项目实际到账经费规模与技术攻关难度,给予团队核心成员专项科研绩效奖励。本办法基于 《青岛科技大学横向(理工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奖励。

第九条 拔尖创新人才与学科竞赛指导激励

中心将育人视为己任,鼓励资深科研骨干将最前沿的科研成果反哺于高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本办法基于《青 岛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办法(修订)》进行奖励发放。

顶级赛事指导: 凡悉心指导学生在国家级顶级学术科技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高级别奖项的指导教师团队,中心 将提供高额度的配套现金奖励与荣誉表彰,以肯定其在人才梯队建设中的卓越贡献。

项目孵化支持: 在上述竞赛中脱颖而出的优秀软硬件作品,如经过中心专家技术委员会评估具备较高的科研延展价 值,可直接在中心内部作为独立子课题立项孵化。原指导教师及核心学生团队将继续享有该项目后续研发的主导权,并 获得启动资金支持。

第五章 国际化交流与学术影响力支持

第十条 国际学术会议与交流资助

为全面提升中心在国际学术界的话语权与可见度,特设立专项国际交流基金。

出国参会资助: 中心将提供高标准的定额补贴,支持中心骨干科研人员赴海外参加本领域的顶级国际学术会议。对于 受邀在大会主会场或重要分会场进行口头学术报告的学者,将额外发放国际学术交流突出贡献奖金。

跨国科研合作: 大力鼓励中心研究人员与海外顶尖高校、顶级研究机构的知名学者开展跨国联合研究与高水平论文联 合署名。对于能够成功促成实质性、长效国际合作项目落地的牵头人员,中心将给予专项表彰。

第十一条 学术职务与社会影响力津贴

中心鼓励并支持科研人员在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中发挥积极的引领作用。对于受邀担任国际高水平学术会议的组织委员 会核心成员,或长期担任权威学术期刊编委及审稿专家的科研人员,中心在综合评估其学术服务质量与行业贡献后,将 按年度发放专项学术影响力津贴。

第六章 考核、审批与财务发放

第十二条 申报与联合评审机制

创新激励的申报原则上每自然年度集中进行一次,对于在年内取得的特殊重大突破性成果,可适时启动即时奖励机制。

中心将依托专家技术委员会,组成专项奖励评审小组,对所有申报的综合性佐证材料进行严谨的真实性审核与多维度技 术价值评定,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三条 资金审批与发放流程

所有经评审小组初审通过的奖励名单与拟奖励额度,必须在中心内部网络及官方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严格公 示。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对于单笔或团队年度累计拟发放奖励金额在5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的,由创新中心主任直接签 字审批发放。

对于单笔或团队年度累计拟发放奖励金额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重大经费支出事项,必须形成专项书面报告,提交创新中 心理事会进行正式审核决定。

审批程序完成后,奖励资金将发放至科研人员个人账户;或经团队协商同意,留存于中心内部作为该团队的专属科研滚 动支持经费,专项用于后续的设备采购、数据采集或人员招募。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要求

申请本办法规定的各项激励及项目资金,必须严格恪守国家学术道德准则与科研伦理规范。对于在科研活动中存在违背 学术规范、弄虚作假、夸大科研成果及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或团队,一经查实,中心将全额追回已发放的所有资金 奖励,向其所在行政主管单位进行严厉通报,并永久性取消其在中心的所有评优、职称推荐与项目申报资格。

第十五条 附则解释与生效时间

本办法的核心解释权归青岛市人工智能海洋技术创新中心专家技术委员会所有。

本办法自正式发布印发之日起全面施行。中心理事会及专家技术委员会有权根据国家最新科技政策导向、主管部门指导 意见及中心实际运营发展情况,适时对相关条款进行审议与修订完善。